當事人:廣期資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期資本),住所地上海市奉賢區八字橋路1660號2幢2層,法定代表人劉仕強。
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紀律處分程序》等自律規則的有關規定,協會對廣期資本的違規行為進行了調查、審理。現已調查、審理完畢。
經查明,廣期資本存在未審慎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部分場外衍生品交易未收取客戶保證金的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公司業務試點指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鑒于以上基本事實和審理情況,依據《中國期貨業協會失信及違規處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中國期貨業協會決定:
給予廣期資本“訓誡”的紀律處分。
如果對本紀律處分決定不服,當事人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第六屆理事會法律與申訴專業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2025年10月10日

